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貸款也是子女的債務,父母若無償代繳而不要求返還,依《遺產及贈與稅法》屬於「以贈與論」,要併入父母當年度的贈與總額。不論是每月代繳、一次清償,或直接匯給銀行,效果都一樣。但構成贈與不等於一定要繳稅:2026年每位贈與人每年有244萬元免稅額,全年累計未超過就不必繳,也不必申報。
很多家庭沒注意到的三件事:第一,子女結婚登記前後6個月內,父母各可再多送100萬元婚嫁贈與,不計入244萬元額度。第二,2026年只剩3個月,12月底與明年1月初各用一次免稅額,幾天內就能用到兩個年度的額度。第三,父母若在死亡前2年內贈與子女,即使當年已申報或未超過免稅額,仍會被併入遺產總額計算遺產稅——長年幫子女繳房貸的年長父母,這條規定特別要留意。
本文目錄
一、看懂規定、額度與國稅局案例
二、獨特切角:時間點決定稅負——年底、婚嫁與死亡前2年
三、為什麼代繳房貸會被認定為贈與?借款怎麼證明?
四、延伸研究:四種資助購屋方式的稅負比較
五、名詞解釋
六、家庭接下來該怎麼做:檢查清單與時程
七、FAQ
八、一句話結論
詠騰觀點與免責聲明
一、看懂規定、額度與國稅局案例
結論:判斷重點不是錢匯到哪裡,而是子女有沒有因此「無償減少債務」。
2026年贈與稅重點數字
項目 | 2026年規定 |
|---|---|
免稅額 | 每位贈與人每年244萬元,不論贈與幾人、幾次,全年只有一個額度 |
稅率10% | 贈與淨額2,811萬元以下 |
稅率15% | 超過2,811萬元至5,621萬元(累進差額140萬5,500元) |
稅率20% | 超過5,621萬元(累進差額421萬6,000元) |
申報期限 | 超過免稅額的那一次贈與發生後30日內 |
子女婚嫁贈與 | 結婚登記前後6個月內,父母各可贈與100萬元,不計入贈與總額 |
計算期間 | 曆年制,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國稅局公開的真實案例
案例 | 情況 | 結果 |
|---|---|---|
高雄國稅局 | 兒子2024年1月貸款千萬元購屋後失業,父親解約定存800萬元代償 | (800萬−244萬)×10%=55.6萬元 |
國稅局實例 | 陳太太以自有資金替兒子償還剩餘房貸600萬元 | (600萬−244萬)×10%=35.6萬元 |
臺北國稅局 | 父親代扣子女信用卡費,全年300萬元 | (300萬−244萬)×10%=5.6萬元 |
國稅局說明,無償替他人清償債務,實質上與贈與財產無異,依法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
判斷是否構成贈與的五個問題
● 房貸債務由誰負擔?
● 房屋登記在誰名下?
● 父母付款後是否要求子女返還?
● 有沒有借款契約與實際還款紀錄?
● 父母當年度是否還有其他贈與(現金、股票、車、裝潢費)?
二、獨特切角:時間點決定稅負——年底、婚嫁與死亡前2年
核心判斷:多數文章只談「244萬元」。但對代繳房貸或一次清償的家庭,同樣的金額在不同時間點給,稅負可能完全不同。今天是2026年9月30日,今年剩下的三個月,正是規劃的關鍵時間。
1. 年底與年初:幾天內用到兩年額度
免稅額以曆年計算。父母若打算一次替子女清償較大金額,可以分別在12月與隔年1月各用一次免稅額:
安排 | 父親 | 母親 | 合計免稅 |
|---|---|---|---|
2026年12月 | 244萬元 | 244萬元 | 488萬元 |
2027年1月 | 2027年度免稅額(依財政部公告) | 同左 | 再一次雙份額度 |
2027年度免稅額通常於年底前由財政部公告。贈與日期以實際付款或清償日為準,務必保留銀行紀錄。
2. 婚嫁贈與:父母各多100萬元
子女在結婚登記前後6個月內,父母各可贈與100萬元婚嫁財物,不計入年度贈與總額。若子女正準備結婚又要購屋,以父母兩人計算:
項目 | 父親 | 母親 | 合計 |
|---|---|---|---|
年度免稅額 | 244萬元 | 244萬元 | 488萬元 |
婚嫁贈與 | 100萬元 | 100萬元 | 200萬元 |
同一年度可免稅 | 344萬元 | 344萬元 | 688萬元 |
婚嫁贈與須在結婚登記前後6個月內完成,並備妥贈與契約、戶籍資料等文件;若新人雙方父母都規劃,額度可再加倍。
3. 死亡前2年:已贈與的也可能被算回遺產
《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法定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即使已申報贈與稅或未超過免稅額,仍須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已繳的贈與稅可依規定扣抵)。對年長父母長期代繳子女房貸的家庭,這代表:
● 最後兩年內的代繳金額,可能被算回遺產。
● 保留每一筆代繳的日期與金額,對日後遺產申報很重要。
● 若資助金額大,應把贈與稅與遺產稅放在一起規劃。
三、為什麼代繳房貸會被認定為贈與?借款怎麼證明?
結論:只要子女沒有返還義務,代繳就是贈與;真正的借款要在付款前就建立契約並實際還款。
金流路徑不影響判斷
付款方式 | 是否可能構成贈與 |
|---|---|
父母匯款給子女,子女再繳房貸 | 是 |
父母匯入子女房貸扣款帳戶 | 是 |
父母直接向銀行清償 | 是 |
父母只擔任保證人,未實際代償 | 通常尚未構成贈與;若日後代償又放棄追償,可能構成 |
扶養費可以抵嗎?
扶養義務人替受扶養人支付的必要生活費、教育費及醫藥費,不計入贈與總額。但房貸本金會減少子女債務、累積房屋淨值,屬於財產形成,不宜以扶養費主張免稅,尤其子女已成年、有收入時。
真實借款要有哪些證據
證據 | 為什麼重要 |
|---|---|
付款前簽訂的借款契約 | 事後補簽容易被認為是形式文件 |
金額、期限、還款方式、是否計息 | 條件合理才像真實借款 |
父母付款的銀行紀錄 | 證明借款金額與日期 |
子女實際還款紀錄 | 最關鍵:有借有還才有債權債務 |
子女的還款能力 | 收入明顯不足以還款,借款說法較難成立 |
特別提醒:跟父母「買」房子也要小心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二親等以內親屬間的財產買賣,原則上以贈與論,除非能提出已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且價款不是由出賣人借給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向父母借錢、再用這筆錢買父母的房子,即使有金流,仍可能被視為贈與。
四、延伸研究:四種資助購屋方式的稅負比較
重點:「現在贈與稅較低」不代表整體較省,還要把子女未來出售時的房地合一稅一起算。
以臺北國稅局2026年3月公布的例子為基礎:房地總價1,800萬元、頭期款360萬元、貸款1,440萬元、房地現值800萬元,父親當年度無其他贈與。
方式 | 贈與價額 | 贈與稅 | 要注意 |
|---|---|---|---|
父親送頭期款,子女自己貸款並繳房貸 | 360萬元(現金) | 11.6萬元 | 後續若父親代繳房貸,仍要併入當年度贈與 |
父親自己貸款買房,登記在子女名下 | 800萬元(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標準價格) | 55.6萬元 | 子女日後出售,取得成本通常以受贈時現值計算,可能增加房地合一稅 |
父母各贈244萬元,子女自行購屋與貸款 | 每人244萬元 | 0元 | 需父母各自出資,資金來源清楚 |
父母長期代繳子女房貸 | 實際代繳金額,逐年累計 | 視當年度總額而定 | 最容易被忽略;年長父母還要注意死亡前2年規定 |
贈與稅計算:(贈與總額−244萬元)×10%。房地合一稅之取得成本與稅率依所得稅法及個案持有情形認定,請洽會計師試算。
五、名詞解釋
名詞 | 白話說明 |
|---|---|
以贈與論 | 法律上不是直接送東西,但效果等同贈與的行為,例如無償替人還債。 |
免稅額 | 每位贈與人每年可免稅的額度,2026年為244萬元。 |
婚嫁贈與 | 子女結婚登記前後6個月內,父母各可贈與100萬元,不計入贈與總額。 |
死亡前2年贈與 | 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須併入遺產總額。 |
二親等買賣 | 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孫間的財產買賣,原則上以贈與論。 |
公告現值/評定標準價格 | 政府公告的土地與房屋價值,通常低於市價,是不動產贈與的計價基礎。 |
房地合一稅 | 出售房地時,依實際獲利與持有期間計算的所得稅。 |
六、家庭接下來該怎麼做:檢查清單與時程
五項安全檢查
檢查項目 | 做法 |
|---|---|
1. 確認房屋與債務歸屬 | 房屋登記、主借款人與實際付款人是否一致 |
2. 分別計算父母全年贈與 | 房貸代繳、現金、股票、車子、裝潢費全部加總 |
3. 先決定是贈與還是借款 | 借款要在付款前立約,並讓子女實際還款 |
4. 保存完整金流 | 避免現金繳款;父母各自從本人帳戶付款,匯款備註清楚 |
5. 超額後30日內申報 | 超過免稅額不是不能給,而是要依法申報繳稅 |
2026年第四季時程
時間 | 該做的事 |
|---|---|
10~11月 | 盤點父母今年已贈與金額,計算剩餘免稅額 |
12月 | 財政部通常公告下一年度免稅額;需要的話在12月31日前完成今年度的贈與 |
超過免稅額後30日內 | 辦理贈與稅申報 |
2027年1月起 | 新年度免稅額重新計算 |
三種情境推演
情境 | 做法 | 可能結果 |
|---|---|---|
有規劃 | 父母各自出資、分年度贈與,搭配婚嫁贈與 | 多數情況可在免稅額內完成資助 |
部分規劃 | 一次清償但有申報 | 依法繳納贈與稅,無罰鍰 |
未規劃 | 長年代繳未計算,或以形式借據處理 | 被國稅局查獲時補稅,未依通知補報可能受罰 |
以上為一般情境說明,非個案稅務意見。
七、FAQ
問題 | 回答 |
|---|---|
父母每月幫繳3萬元房貸,要報贈與稅嗎? | 全年36萬元,若該父母當年無其他贈與,未超過244萬元,不必申報,但仍計入年度贈與總額。 |
父母直接把錢匯給銀行,就不算贈與嗎? | 仍可能算。只要清償的是子女債務且不必返還,就以贈與論。 |
夫妻可以合用488萬元嗎? | 可以,但須父母各自以本人資金贈與,不能全部由一人出資再形式拆分。 |
子女快結婚,可以多給嗎? | 結婚登記前後6個月內,父母各可再贈與100萬元,不計入年度贈與總額。 |
父母年紀大,幫繳房貸有什麼特別風險? | 死亡前2年內的贈與須併入遺產總額,應保留紀錄並與遺產規劃一起考量。 |
寫一張借據就不算贈與嗎? | 不一定。若子女從未還款、父母從未催收,可能被認定為形式借款、實質贈與。 |
父母代繳的利息也算贈與嗎? | 替子女負擔原應由子女支付的本息,都可能使子女取得利益,應一併計算。 |
超過免稅額要多久內申報? | 超過免稅額的那一次贈與發生後30日內。 |
八、一句話結論
父母代繳子女房貸就是贈與,但不一定要繳稅;善用每年244萬元、婚嫁加碼100萬元與跨年度時點,並留意死亡前2年的遺產規定,比事後補救更省稅也更安心。
詠騰觀點
在協助家庭購屋時,我們發現最容易出問題的不是頭期款,而是交屋後多年持續的代繳房貸。每月幾萬元看似家庭互助,累積五年、十年就是數百萬元的資金移轉。
建議在簽約前就想清楚三件事:這筆資助是贈與、借款還是共同出資?房屋持分、貸款責任與實際付款人是否一致?父母的退休資金與未來遺產規劃是否一併考量?
如果您正準備協助子女購屋,詠騰團隊可以在找房、議價與簽約階段,協助您把持分、貸款與付款安排規劃清楚;稅務細節則建議同步諮詢會計師或地政士。
免責聲明:本文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臺北國稅局與高雄國稅局公開案例,以及工商時報、今周刊、商業周刊等公開報導整理,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稅務、法律或財務建議。稅率級距與免稅額以財政部最新公告為準;個案是否構成贈與、借款認定、婚嫁贈與要件及死亡前2年規定之適用,請洽會計師、律師或主管稽徵機關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