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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房子別忽略2月底:房屋稅基準日與交屋稅費分攤

2026年10月2日

買賣房子別忽略2月底:房屋稅基準日與交屋稅費分攤

兩個多數文章沒講的重點:第一,財政部統計全國約59.9萬人持有空閒置房屋,其中持有2戶以下者占93%,10戶以上的大戶只有1,043人——對多數多屋族來說,空屋適用的是級距較低端的稅率,而不是4.8%。第二,新制改為按年課徵,以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當天的所有權人要繳整年度(前一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的房屋稅。在1~2月間買賣房子,契約裡的稅費分攤就特別重要。

本文目錄

  1. 一、看懂房屋稅2.0的稅率與2026年數據

  2. 二、獨特切角:多數空屋族只有1~2戶,以及「2月末日」的買賣提醒

  3. 三、自住、出租、空屋:各要符合什麼條件

  4. 四、延伸研究:多屋族規劃與工商用途

  5. 五、名詞解釋

  6. 六、屋主的申報行事曆與檢查清單

  7. 七、FAQ

  8. 八、一句話結論

  9. 詠騰觀點與免責聲明

一、看懂房屋稅2.0的稅率與2026年數據

結論:稅率依「怎麼用」與「全國有幾戶」決定;實際稅率由地方政府在法定範圍內訂定。

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

類別

主要條件

法定稅率

全國單一自住

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全國僅1戶,自住且現值在地方門檻以下

1%

自住

全國3戶以內,符合自住與設籍條件

1.2%

公益出租人出租

符合公益出租人規定

1.2%

出租(申報達租金標準)、繼承共有

租賃所得申報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或繼承取得共有

1.5%~2.4%

起造人待銷售

建商持有、起課2年內

2%~3.6%

其他非自住住家用

未符合上述優惠者(含空閒置)

2%~4.8%

財政部說明,出租申報達租金標準可適用的1.5%~2.4%,等同空屋最高稅率減半,也比修法前最高稅率3.6%少三分之一。

2026年(115年期)最新數據

指標

114年期

115年期

變化

開徵件數

—

974.6萬件

年增1.2%

稅額

—

1,037.1億元

年增3.4%

整體出租房屋

34.9萬件

40.9萬件

+17.1%

空閒置房屋(加重課稅)

113.7萬件

111.7萬件

-1.8%

全國單一自住房屋

315.6萬件

318.1萬件

+2.5萬件

單一自住減稅利益

22.6億元

23.3億元

+0.7億元

房屋稅怎麼算

應納稅額=課稅現值×稅率×持分比例。課稅現值依地方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的房屋標準價格計算,不是市場成交價。

二、獨特切角:多數空屋族只有1~2戶,以及「2月末日」的買賣提醒

核心判斷:「囤房稅最高4.8%」的說法讓很多人以為空屋一律重稅。但財政部統計顯示,絕大多數持有空屋的人只有1~2戶;另一方面,新制改成按年課徵後,買賣時點與房屋稅的關係,反而是許多屋主沒注意到的實務問題。

1. 誰在持有空屋

指標(114年度)

數字

全國持有空閒置房屋人數

約59.9萬人

其中持有2戶以下

約55.8萬人,占93.12%

持有10戶以上

1,043人

統計範圍為完全由1人持有、全部面積供非自住其他住家用的房屋,不含共有房屋、停車空間與防空避難室。

地方政府依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全數累進」,持有戶數越少、適用級距越低,法定下限為2%(各縣市級距與戶數門檻不同,請查詢當地公告)。換句話說,對九成以上只多持有1~2戶空屋的人,實際稅率多在級距低端;4.8%主要針對大量持有者。

2. 按年課徵與「2月末日」

  1. 1. 前一年7月1日課稅期間開始。

  2. 2. 每年2月末日納稅義務基準日:當天的所有權人為當期納稅義務人,繳整年度房屋稅。

  3. 3. 3月22日前申報自住、出租等優惠(開徵40日前);逾期自次期適用。

  4. 4. 3月1日~6月30日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的房屋,該期間房屋稅併入次期課徵,最長可達16個月。

  5. 5. 5月1日~31日開徵繳納。

  6. 6. 當年6月30日課稅期間結束。

3. 買賣房屋時的稅費分攤

情境

房屋稅單寄給誰

實務處理

2月末日前完成移轉登記

買方(繳整年度)

交屋時依約由賣方補貼其持有期間

3月1日後才完成移轉

賣方(繳整年度)

交屋時依約由買方補貼其持有期間

這和地價稅以8月31日為基準日的邏輯相同:稅法決定稅單寄給誰,雙方實際負擔則靠契約約定按日數分攤。買方若在2月底前過戶且要自住,也要記得在3月22日前申報自住,才能當期適用。

三、自住、出租、空屋:各要符合什麼條件

結論:設籍是自住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唯一條件;出租要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才有較低稅率。

自住1.2%的條件

  • ● 無出租、無供營業使用。

  • ● 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

  • ● 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2.0新增要件)。

  • ●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全國單一自住1%:要看現值門檻

地區(115年期)

房屋現值門檻

桃園市

181萬8,000元以下(近38萬戶受惠)

臺南市

157萬4,900元以下

門檻為「房屋現值」,不是市價;其他縣市請查詢當地稅務局公告。新建大樓現值較高,可能超過門檻而只適用1.2%。

出租:不是出租就一定1.5%

  • ● 須申報租賃所得,且達所得稅法規定的當地一般租金標準。

  • ● 公益出租人、社會住宅等另有優惠。

  • ● 出租房屋與繼承共有房屋,不計入差別稅率的非自住戶數。

  • ● 出租還涉及租賃所得的綜合所得稅,應一起計算。

四、延伸研究:多屋族規劃與工商用途

多屋族的三分法

類型

做法

稅率方向

自己真的住

確認設籍、實際居住,全國3戶以內

1%~1.2%

真的要出租

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不做形式出租

1.5%~2.4%

長期空置

重新計算房屋稅、管理費、修繕與資金成本

2%~4.8%(依戶數)

以2026年的持有成本重新算一次

本站其他文章整理過:2026年是重新規定地價的年度,地價稅可能上升;8月居住類物價中維修費漲幅擴大;2027年最低工資調升,大樓管理費有調漲壓力。空屋的房屋稅只是持有成本的一部分,和這些成本加總後,閒置的代價會更清楚。

工商用途:房屋稅2.0主要改的是住家用

用途

說明

營業用(辦公室、營業場所、倉庫)

適用非住家營業用稅率(例如高雄市稅捐處說明為3%),不屬於2.0住家用差別稅率的範圍

工業宅、商業宅作住家使用

房屋稅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但作住宅使用可能涉及違規使用,另有稽查與罰則風險

非住家用稅率由地方政府在法定範圍內訂定,請以房屋所在地稅務局公告為準。

五、名詞解釋

名詞

白話說明

房屋稅2.0(囤房稅2.0)

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房屋稅差別稅率新制。

全國歸戶

以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在全國持有的房屋合計戶數。

全數累進

超過一定戶數時,全部適用較高稅率,而非分段適用。

房屋現值

依房屋標準價格核計的課稅基礎,不是市價。

納稅義務基準日

決定由誰繳當期房屋稅的日期,每年2月末日。

租金標準

財政部依地區訂定的一般租金標準,出租申報須達此標準才適用較低稅率。

六、屋主的申報行事曆與檢查清單

時間

該做的事

2026年10月~12月

盤點全國持有戶數與每戶使用狀況;空屋評估出租或出售

2027年1月~2月

買賣房屋者確認2月28日(2月末日)前後的過戶時點與稅費分攤

2027年3月22日前

申報自住、出租等優惠,116年期即可適用

2027年5月

116年期房屋稅開徵,核對稅單稅率是否正確

115年期優惠申報期限為2026年3月23日(因3月22日為星期日順延),已截止;逾期申報者自次期適用。

三種情境推演

情境

做法

可能結果

主動規劃

依實際使用申報自住或出租,空屋重新評估

稅率落在最適類別

只遷戶籍

設籍但未實際居住或已出租

不符自住條件,可能被補稅

形式出租

只為降稅卻未如實申報租賃所得

不適用優惠,並可能涉及所得稅問題

以上為一般情境說明,非個案稅務意見。

七、FAQ

問題

回答

自住一定是1%嗎?

不是,1%限全國單一自住且現值在地方門檻以下;一般自住為1.2%。

設戶籍就能適用自住稅率嗎?

設籍是必要條件之一,還須實際居住、無出租營業,且全國3戶以內。

空屋一定課4.8%嗎?

不是,4.8%是法定上限;地方依全國持有戶數訂定級距,多數人只持有1~2戶空屋。

出租就一定是1.5%嗎?

須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稅率範圍為1.5%~2.4%。

房屋稅什麼時候決定由誰繳?

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當天所有權人繳整年度。

現在申報還來得及嗎?

115年期已截止;在2027年3月22日前申報,可自116年期適用。

桃園的單一自住門檻是多少?

115年期為房屋現值181萬8,000元以下。

辦公室、倉庫也適用房屋稅2.0嗎?

2.0主要調整住家用;營業用適用非住家稅率,依地方規定。

八、一句話結論

房屋稅2.0讓「房子怎麼用」直接決定稅負:自住要真住真設籍、出租要如實申報、空屋要重算持有成本;而買賣房子時,別忘了2月末日的基準日與契約分攤。

詠騰觀點

房屋稅2.0真正的改變是:房屋的使用方式,開始直接影響持有稅負。但節省房屋稅,不代表整體持有成本一定下降。把空屋出租,還要考慮租賃所得稅、修繕、管理與租客管理。

給多屋族:把每一戶的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修繕與租金收入放在同一張表,再決定自住、出租或出售。

給買賣雙方:房屋稅與地價稅分別以2月末日與8月31日為基準日,請在契約中約定按日分攤並於交屋時結算。

詠騰團隊可協助屋主評估閒置房屋出租或出售的行情,並在買賣過程中處理稅費分攤。

免責聲明:本文依房屋稅條例、財政部及財政資訊中心統計、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公開資料,以及鉅亨網、經濟日報、中國時報等報導整理,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稅務建議。各縣市差別稅率級距與單一自住現值門檻不同;實際稅率以房屋所在地稅務機關核定為準。詠騰工商團隊|曾先生

詠騰不動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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