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房子免費給自己公司用也要繳稅?國稅局半個月內兩度提醒

2026年10月5日

房子免費給自己公司用也要繳稅?國稅局半個月內兩度提醒

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他人」是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或法人;公司是法人,屬於「他人」,至於實際上有沒有收租金,「則非所問」。多數報導沒算出來的是:因為公司實際上沒有付租金,公司端也不能把這筆設算的租金列為費用。結果是:屋主個人被課稅,公司卻沒有任何租金費用可以減少營所稅。和「依市價收租」相比,「免費借給自己公司」反而是兩邊都吃虧的安排。對桃園、新北不少個人持有廠房、店面、辦公室再給自家公司使用的企業主來說,這是值得重新檢視的問題。

本文目錄

  1. 一、看懂法條與兩則國稅局新聞稿

  2. 二、獨特切角:免費借 vs 依市價收租,哪個比較省?

  3. 三、設算租金怎麼算?43%必要費用與核實列舉

  4. 四、延伸研究:房屋稅、地價稅的連動影響

  5. 五、名詞解釋

  6. 六、企業主接下來該怎麼做

  7. 七、FAQ

  8. 八、一句話結論

  9. 詠騰工商觀點與免責聲明

一、看懂法條與兩則國稅局新聞稿

結論:只要是借給「他人」且「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不論有沒有收錢,都可能被設算租金。

法律依據

規定

內容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

個人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6條第2項

「他人」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之個人或法人

兩則新聞稿重點

日期

國稅局

重點

2026/9/14

臺北國稅局

甲君以名下房屋無償供自己擔任負責人的A公司設籍營業,主張房屋是自己的、公司也未列報租金支出,申請復查被駁回;國稅局認定A公司是法人,屬「他人」,有無收取租金「則非所問」

2026/9/30

北區國稅局

即使未收取任何租金,因公司屬「他人」且供營業使用,仍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並說明案例中依一般租金設算租賃收入12萬元,扣除43%必要費用後,租賃所得68,400元

北區國稅局轄區包括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

哪些情況要設算

使用者

用途

是否可能設算租金

本人、配偶、直系親屬

非營業使用

原則上不屬「他人」,不設算

其他個人(含兄弟姊妹)

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可能設算

公司等法人

營業使用

可能設算

自己擔任負責人的公司

設籍、營業使用

仍可能設算

二、獨特切角:免費借 vs 依市價收租,哪個比較省?

核心判斷:很多企業主選擇「不收租」,是因為覺得少一筆交易就少一筆稅。但實際上,屋主端照樣可能被設算課稅,公司端卻少了一筆可扣除的租金費用。在公司有獲利的情況下,「依市價收租」往往比「免費借」更有利。

試算:當地一般租金每年12萬元(每月1萬元)

假設屋主綜所稅邊際稅率20%、公司有獲利且營所稅率20%,屋主採43%必要費用:

項目

免費借給公司

依市價收租

屋主租賃所得

設算12萬×57%=68,400元

12萬×57%=68,400元

屋主綜所稅(邊際20%)

約13,680元

約13,680元

公司租金費用

0元(不得列報)

12萬元

公司營所稅節省(20%)

0元

約24,000元

整體稅負差異

依市價收租約少繳24,000元

假設性試算,未計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扣繳與營業稅等因素;實際稅負依個人所得級距、公司獲利與個案條件而定。

收租時還要注意的

  • ● 扣繳:公司支付個人租金,依規定需辦理扣繳;每次給付金額較低時可能適用免扣繳門檻,請依各類所得扣繳規定確認。

  • ●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單次給付達一定金額以上時,須扣取補充保費。

  • ● 租約與金流:應簽訂書面租約、實際支付租金,並以當地一般租金水準訂價,避免被認為不合常規。

  • ● 公司虧損時:若公司本身無獲利,租金費用的節稅效果有限,需另行評估。

三、設算租金怎麼算?43%必要費用與核實列舉

結論:被設算的是「租賃收入」,課稅的是扣除必要費用後的「租賃所得」。

設算租賃收入

43%必要費用

租賃所得

120,000元

51,600元

68,400元

240,000元

103,200元

136,800元

360,000元

154,800元

205,200元

600,000元

258,000元

342,000元

核實列舉可扣除的項目

若實際費用高於43%,可提出證明核實列舉,例如房屋折舊、修理費、房屋稅、地價稅、財產保險費、購屋出租的貸款利息等。43%只適用房屋;出租土地不能適用43%,僅能扣除當年度地價稅。

「當地一般租金」怎麼決定

國稅局依財政部公布的各地一般租金標準,以及房屋位置、面積與用途核算。廠房、店面、辦公室的一般租金差異很大,企業主可先了解周邊行情,評估被設算的可能金額。

四、延伸研究:房屋稅、地價稅的連動影響

重點:房屋供公司營業使用,影響的不只是所得稅。

稅目

可能的影響

綜合所得稅

設算租賃收入,併入屋主所得

房屋稅

實際供營業使用者,可能改按非住家營業用稅率課徵,高於住家用

地價稅

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2‰條件,按一般用地稅率

營所稅

公司未實際支付租金,不得列報租金費用

房屋稅、地價稅依實際使用情形由地方稅務機關核定;僅辦理公司登記而未實際營業者的認定,以稅務機關查核為準。

最常被忽略的四種情況

  • ● 老闆自己的房子給公司當辦公室:最典型,也是兩則新聞稿的案例類型。

  • ● 老闆個人持有廠房,公司免費進駐:桃園、新北工業區常見,廠房一般租金較高,設算金額也較大。

  • ● 住家地址登記為公司營業地址:是否構成營業使用,依實際情況認定。

  • ● 借給兄弟姊妹開店:兄弟姊妹不屬於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供營業使用仍可能設算。

五、名詞解釋

名詞

白話說明

設算租賃收入

沒有實際收租時,國稅局依當地一般租金推算的租金收入。

租賃所得

租賃收入扣除必要費用後的金額,併入綜合所得課稅。

43%必要費用

房屋租賃收入無法核實列舉費用時,可扣除的標準費用率。

他人

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或法人,公司屬於法人。

當地一般租金

財政部依各地行情公布的租金標準,作為設算依據。

扣繳

公司付租金給個人時,先代扣部分所得稅。

六、企業主接下來該怎麼做

步驟

內容

1. 盤點

名下有哪些房屋、廠房、店面供公司或他人營業使用

2. 了解行情

查詢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與周邊實際租金

3. 試算比較

比較「免費借」與「依市價收租」的整體稅負

4. 簽約付款

若改為收租,簽訂書面租約、實際付款,並處理扣繳與補充保費

5. 補報

過去年度未申報者,在未經檢舉、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依規定加計利息可免罰

6. 諮詢

涉及房屋稅、地價稅與公司帳務者,與會計師一起規劃

三種情境推演

情境

做法

可能結果

維持免費借

不申報

被查到時補稅,公司仍不得列報租金

免費借但如實申報

自行依一般租金申報

無罰則,但公司端無費用可扣

改為依市價收租

簽約、付款、扣繳

屋主課稅,公司可列報費用,整體通常較有利

以上為一般情境說明,非個案稅務意見。

七、FAQ

問題

回答

房子免費給自己公司用,真的要繳稅嗎?

可能。公司是法人,屬「他人」,供營業使用即可能設算租賃收入。

我是公司負責人也一樣嗎?

一樣,國稅局明確表示負責人身分不影響認定。

沒收租金,國稅局怎麼算?

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設算租賃收入,再扣除必要費用。

北區國稅局案例課多少?

設算租賃收入12萬元,扣除43%後租賃所得68,400元併入綜所稅。

公司可以把設算租金列為費用嗎?

不行,公司實際上沒有支付租金。

借給爸媽或子女住要設算嗎?

直系親屬無償且非營業使用,原則上不設算。

借給兄弟姊妹開店呢?

兄弟姊妹屬「他人」,供營業使用可能設算。

改成收租比較好嗎?

公司有獲利時,依市價收租通常整體較有利,但需處理扣繳、補充保費與租約。

八、一句話結論

房子免費給自己公司用,國稅局照樣可能設算租金課屋主的稅,公司卻不能列報任何租金費用;與其「免費借」,不如依市價簽約收租,讓兩邊的帳都清楚。

詠騰工商觀點

在桃園、新北,老闆個人持有廠房、店面或辦公室,再讓自家公司使用的情況非常普遍。這次國稅局的提醒,正好是重新檢視資產安排的時機。

給企業主:先了解自己物件的當地一般租金與實際市場租金,再和會計師一起比較「免費借」與「依市價收租」的差異。

給考慮出售或重新配置廠房的企業主:個人持有、公司持有或售後回租,各有不同的稅務與財務效果。詠騰工商團隊可協助評估物件的租金行情與市場價值,作為規劃的依據。

免責聲明:本文依所得稅法及施行細則、財政部臺北國稅局2026年9月14日與北區國稅局2026年9月30日新聞稿,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公開說明整理,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稅務建議。稅負比較為假設性試算;扣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房屋稅與地價稅之適用,以主管機關規定與個案核定為準。請洽會計師依實際情況規劃。

詠騰不動產有限公司

專營新北、桃園、新竹工業地產租售,提供廠房、工業地、農地、建地等多元物件服務。

聯絡資訊

0981-681-379
h5679200@gmail.com
桃園市桃園區正光二街139號

訂閱電子報

訂閱即時接收最新物件通知與市場資訊。

© 2026 詠騰不動產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