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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免費借房不用報稅?2026最新稅法:這幾種情況仍會被設算租賃所得

2026年10月5日

你以為免費借房不用報稅?2026最新稅法:這幾種情況仍會被設算租賃所得

借給他人「做生意」,沒收錢也要設算;借給他人「居住」,則要依施行細則第88條訂立無償借用契約、由雙方以外2人證明、並辦理公證,才能免設算。兩個多數文章沒講的重點:第一,公證費依房屋課稅現值計算,現值100萬元以下約1,000元至3,000元,相較每年可能被設算的稅負,是很划算的一次性成本。第二,所得稅可以靠公證處理,但房屋稅是另一回事:房屋稅2.0的自住條件,限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設籍;借給兄弟姊妹住,即使有公證、所得稅免設算,房屋稅仍可能落入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至於借給自己的公司營業使用,本站另一篇已有完整分析。

本文目錄

  1. 一、看懂法條:誰是「他人」、什麼用途要設算

  2. 二、獨特切角:公證費vs設算稅負,以及房屋稅的另一關

  3. 三、無償借用契約公證怎麼辦?

  4. 四、延伸研究:設算租金怎麼算、漏報怎麼罰

  5. 五、名詞解釋

  6. 六、借房前的判斷流程

  7. 七、FAQ

  8. 八、一句話結論

  9. 詠騰觀點與免責聲明

一、看懂法條:誰是「他人」、什麼用途要設算

結論:判斷要看三件事——誰在用、拿來做什麼、有沒有完成證明程序。

法律依據

規定

內容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

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

施行細則第16條第2項

「他人」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之個人或法人

施行細則第88條

無償借與他人使用者,應訂立無償借用契約,經雙方當事人以外之二人證明確係無償借用,並依公證法辦竣公證

快速判斷表

借給誰

用途

所得稅

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親屬

居住

不屬「他人」,原則上不設算

兄弟姊妹、親戚、朋友

居住

辦妥契約、2人證明、公證才免設算

兄弟姊妹、親戚、朋友

開店、辦公、執行業務

應設算,公證也無法免除

公司(含自己擔任負責人的公司)

設籍、營業

應設算

直系親屬以個人身分使用時不屬「他人」;但若是由直系親屬成立的公司等法人使用,公司仍屬「他人」。實際組織型態依個案判斷。

舉證責任在屋主

行政法院實務認為,房屋交由他人使用的事實發生在納稅人的支配範圍內,稅捐機關難以證明,因此由屋主負責證明「無償且非營業使用」;證明不了,國稅局就可以設算。這就是為什麼「口頭說好免費」不夠,必須有公證書。

二、獨特切角:公證費vs設算稅負,以及房屋稅的另一關

核心判斷:借房子給兄弟姊妹或朋友住,所得稅的風險可以用一次公證處理掉,成本不高;但很多人沒想到,房屋稅的自住認定不看公證,只看是不是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住。兩個稅目要分開檢查。

1. 公證費:一次性的小成本

房屋課稅現值

公證費用

20萬元以下

1,000元

逾20萬元至50萬元

2,000元

逾50萬元至100萬元

3,000元

依公證費用標準,以房屋課稅現值為標的價額;約定逕受強制執行者另加收。現值超過100萬元者依標準表計算。實際以公證人收費為準。

2. 不公證的代價(試算)

假設國稅局核定當地一般租金每年12萬元:

屋主綜所稅邊際稅率

設算租賃所得(12萬×57%)

每年稅負

12%

68,400元

約8,208元

20%

68,400元

約13,680元

30%

68,400元

約20,520元

假設性試算,實際依核定租金與個人所得級距而定;被查獲時另可能有罰鍰。公證效力依契約約定的借用期間,期間屆滿或條件變更應重新處理。

3. 房屋稅:公證管不到的地方

情境

所得稅

房屋稅(房屋稅2.0)

借給子女住並設籍

不設算

符合條件可適用自住稅率

借給兄弟姊妹住、有公證

免設算

非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不符自住條件,可能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

借給朋友開店

應設算

實際營業使用者,可能按非住家營業用稅率

房屋稅2.0自住條件包括無出租營業、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於該屋辦竣戶籍、全國3戶以內等;實際稅率依房屋所在地稅務局核定。

三、無償借用契約公證怎麼辦?

結論:出借人、借用人加上兩名見證人,一起到公證人面前辦理。

步驟

內容

1. 訂立契約

雙方訂立無償借用契約,載明房屋、借用人、無償、借用期間與用途(住家)

2. 找兩名見證人

雙方當事人以外的2人,證明確係無償借用

3. 備齊文件

房屋權狀或建物謄本、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或稅籍證明、雙方與見證人身分證及印章

4. 到場公證

至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出借人、借用人、兩名見證人原則上須到場

5. 保存公證書

國稅局查核時提出,證明確實無租金收入

無法親自到場者,須依規定授權(印鑑證明、授權書等);見證人一般須本人到場。詳細文件以公證人要求為準。

四、延伸研究:設算租金怎麼算、漏報怎麼罰

設算流程

步驟

說明

1. 當地一般租金

住家用房屋多依房屋評定現值與土地公告現值,按財政部核定比例計算;非住家用依各地租金標準表並考量個案

2. 設算租賃收入

由國稅局核定,不是屋主自己挑市場最高租金

3. 減除必要費用

房屋可選43%標準,或核實列舉折舊、修理費、房屋稅、地價稅、保險費、貸款利息

4. 租賃所得

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43%必要費用只適用房屋;土地出租只能扣除當年度地價稅。

漏報的罰則(所得稅法第110條)

情況

罰則

已申報,但漏報或短報

處所漏稅額2倍以下罰鍰

未依規定申報,經調查發現有應課稅所得

補徵稅額外,處3倍以下罰鍰

自動補報

未經檢舉、未經調查前補報補繳,加計利息可免罰

實際裁罰依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不是一律3倍。

借給自己的公司營業使用

這是2026年9月臺北國稅局、北區國稅局接連提醒的情況:公司是法人,屬「他人」,即使屋主就是負責人,仍應設算;北區案例設算12萬元、扣除43%後租賃所得68,400元,且公司不得列報租金費用。詳細的「免費借 vs 依市價收租」稅負比較,請見本站〈房子免費給自己公司用也要繳稅?〉一文。

五、名詞解釋

名詞

白話說明

他人

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或法人,兄弟姊妹也包括在內。

設算租賃收入

沒有實際收租時,國稅局依當地一般租金推算的收入。

無償借用契約

載明免費借用房屋的書面契約。

公證

由公證人對法律行為作成公證書,具公文書效力。

房屋課稅現值

房屋稅計算基礎,也是公證費的計算基準。

舉證責任倒置

由屋主負責證明房屋是無償且非營業使用。

六、借房前的判斷流程

問題

是

否

1. 借用人是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個人?

所得稅原則上不設算,再看房屋稅自住條件

前往第2題

2. 用途是營業或執行業務?

應設算租賃收入;考慮改為依市價簽約收租

前往第3題

3. 已訂立契約、2人證明並公證?

所得稅免設算;仍要檢查房屋稅

可能被設算,建議辦理公證

三種情境推演

情境

做法

可能結果

借弟弟住、辦公證

契約+2人證明+公證

所得稅免設算;房屋稅依非自住認定

借弟弟住、只有口頭約定

未公證

可能被設算租賃收入

借朋友開店

不收租

應設算,並可能涉及房屋稅營業用稅率

以上為一般情境說明,非個案稅務意見。

七、FAQ

問題

回答

房子免費借給爸媽或子女住要報稅嗎?

直系親屬不屬「他人」,原則上不設算租賃收入。

借給兄弟姊妹住呢?

兄弟姊妹屬「他人」,須辦理無償借用契約公證才能免設算。

口頭說好免費可以嗎?

不夠,須有契約、雙方以外2人證明並辦理公證。

公證要多少錢?

依房屋課稅現值計算,100萬元以下約1,000至3,000元。

借朋友開店有公證就不用報嗎?

不行,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公證也無法免除設算。

有公證,房屋稅也能算自住嗎?

不一定,房屋稅自住限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並設籍。

設算的租金全部都要課稅嗎?

不是,房屋可扣除43%必要費用或核實列舉。

漏報一定罰3倍嗎?

不是,已申報漏報為2倍以下,未申報為3倍以下,實際依裁罰標準。

八、一句話結論

免費借房要不要報稅,看「誰用、做什麼、有沒有公證」:借給直系親屬住原則上不設算,借給兄弟姊妹或朋友住要公證,借給任何人做生意都要設算;而房屋稅的自住認定,是另一道要分開檢查的關卡。

詠騰觀點

我們常遇到屋主把空屋借給家人或朋友住,出發點是好意,但沒有書面、沒有公證,日後才發現被設算租金,或房屋稅不是自住稅率。

給屋主:借房前先確認借用人身分與用途;借給「他人」居住就辦公證,借人做生意就考慮依市價簽約收租。

給有空屋的家庭:把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與管理費一起算,再決定借住、出租或出售。詠騰團隊可協助評估空屋出租或出售的行情,並提供租約與交易安排的建議。

免責聲明:本文依所得稅法及施行細則第16條、第88條,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國稅問與答、高雄國稅局說明、行政法院實務見解、房屋稅條例,以及公證人事務所與媒體公開資料整理,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稅務或法律建議。公證費用以公證人實際收費為準;房屋稅自住認定以地方稅務局核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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