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庭為了少繳遺產稅,提早把房地贈與子女,但子女受贈的持有期間要重新計算、不能併計父母的年數,若幾年內出售,房地合一稅率可能高達45%;贈與當下還要先繳土地增值稅與契稅,而繼承則免土地增值稅、免契稅。更容易被忽略的是:父母在2015年底以前買的「舊制房地」,子女繼承後出售,依財政部令仍可適用舊制,土地部分不課所得稅;但若改成生前贈與,子女在2016年後受贈取得,就直接進入房地合一新制。一次贈與,可能把一筆「土地交易所得免稅」的老房子,變成按交易所得課稅的新制房地。
文章目錄
一、看懂2026年數據:遺贈稅級距與房地合一稅率
二、獨特切角:舊制老房子,一贈與就變新制
三、為什麼差這麼多?四種方案試算
四、延伸研究:哪些情況生前贈與仍然划算
五、名詞解釋
六、接下來看什麼:2027年規劃時程
七、FAQ 常見問題
八、一句話結論
一、看懂2026年數據:遺贈稅級距與房地合一稅率
1. 115年遺產稅、贈與稅(2026年1月1日起發生的繼承或贈與)
項目 | 遺產稅 | 贈與稅 |
|---|---|---|
免稅額 | 每位被繼承人1,333萬元 | 每位贈與人每年244萬元(不可累積) |
10% | 課稅遺產淨額5,621萬元以下 | 贈與淨額2,811萬元以下 |
15% | 5,621萬元至1億1,242萬元 | 2,811萬元至5,621萬元 |
20% | 超過1億1,242萬元 | 超過5,621萬元 |
遺產稅主要扣除額(115年) | 金額 |
|---|---|
配偶扣除額 | 553萬元 |
直系血親卑親屬 | 每人56萬元(未成年者按距成年年數每年加扣56萬元) |
父母扣除額 | 每人138萬元 |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 | 每人693萬元 |
喪葬費 | 138萬元 |
115年度金額與114年相同,財政部因物價累計漲幅未達調整標準而未調整。
2. 房地合一稅(新制)個人稅率
持有期間 | 稅率 | 贈與取得 | 繼承取得 |
|---|---|---|---|
2年以內 | 45% | 從受贈日起算 | 可併計被繼承人持有期間 |
超過2年未逾5年 | 35% | 同上 | 同上 |
超過5年未逾10年 | 20% | 同上 | 同上 |
超過10年 | 15% | 同上 | 同上 |
自住房地優惠 | 課稅所得400萬元內免稅,超過部分10% | 須符合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並居住滿6年等條件 | |
配偶間贈與的持有期間可合併計算;其他親屬間的贈與不能併計。
3. 移轉當下的稅費差異
稅費 | 生前贈與 | 繼承 |
|---|---|---|
贈與稅/遺產稅 | 贈與稅(扣除244萬元後課徵) | 遺產稅(扣除1,333萬元及各項扣除額後課徵) |
土地增值稅 | 要繳,由受贈人負擔,適用一般稅率 | 免徵,且原地價以繼承時公告土地現值重新起算 |
契稅 | 要繳,房屋評定現值的6% | 免徵 |
房地合一稅的取得成本 | 受贈時房屋評定現值+公告土地現值,按物價指數調整 | 繼承時房屋評定現值+公告土地現值,按物價指數調整 |
新舊制判斷 | 以受贈日判斷,2016年後受贈即適用新制 | 被繼承人於2015年底前取得者,可適用舊制 |
受贈人負擔的土地增值稅與契稅,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
二、獨特切角:舊制老房子,一贈與就變新制
依財政部104年8月19日台財稅字第10404620870號令,2016年1月1日以後交易的繼承房地,若被繼承人於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且繼承人在2016年後才繼承,出售時不適用房地合一新制,而是按舊制:只就房屋部分的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土地部分不課所得稅(土地仍課土地增值稅)。
贈與沒有這個安排。子女受贈的取得日就是受贈日,2016年後受贈的房地一律進入新制,持有期間也從零開始。
翻成白話:父母手上那間二、三十年前買的老房子,如果留到繼承,子女日後出售多半只對「房屋部分」課所得稅;如果提早贈與,子女出售時就要對「房屋加土地」的全部所得課稅,持有不滿2年稅率45%。省下的遺產稅,可能遠小於多出的房地合一稅。
例外與細節:多次連續繼承時,取得日只能回推一次(財政部112年台財稅字第11204619060號令)。舊制房地若符合自住條件,也可選擇改按新制申報。配偶間贈與後再繼承,取得日無法回推至第一次配偶贈與。實際適用請以個案文件與國稅局認定為準。
三、為什麼差這麼多?四種方案試算
以下為假設案例,用來比較結構差異,非任何真實個案:
● 父親2005年購入透天,買價1,000萬元(土地800萬、房屋200萬)。
● 2026年市價3,600萬元;公告土地現值1,5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150萬元,合計1,650萬元。
● 土地前次移轉現值經物價調整後840萬元,漲價660萬元,漲幅未達1倍,土地增值稅按20%估算。
● 出售費用以108萬元(約3%)估算;物價指數調整與土地漲價總數額的減除暫不計入;綜合所得稅邊際稅率假設20%。
方案 | 移轉當下稅費 | 出售時所得稅 | 合計(約) |
|---|---|---|---|
A. 2026年生前贈與,子女1年內出售 | 土增稅132萬+契稅9萬+贈與稅126.5萬=267.5萬 | 新制:(3,600−1,650−108)=1,842萬×45%=828.9萬 | 約1,096萬元 |
A2. 生前贈與,子女持有5至10年才賣 | 同上267.5萬 | 1,842萬×20%=368.4萬 | 約636萬元 |
B. 繼承後出售(父親2005年取得,舊制) | 土增稅、契稅0;遺產稅依遺產規模,若邊際10%約165萬,若在免稅額內為0 | 舊制:房屋部分售價約327.3萬−成本150萬−費用約9.8萬=167.5萬×20%=33.5萬 | 約33.5萬至198.5萬元 |
C. 父親生前自己出售,留現金 | 舊制:土增稅132萬(若符合自用住宅10%約66萬);房屋所得117.5萬×20%=23.5萬 | — | 約155.5萬元,但現金按面額計入遺產,遺產總額多約1,686萬,邊際10%時遺產稅多約168.7萬 |
試算未計地政規費、代書費、印花稅與各項扣除額差異;稅率與金額僅供理解結構,實際以申報核定為準。
三個關鍵差距:①贈與要先付土增稅與契稅,繼承免;②贈與後持有期間歸零,短期出售適用45%;③老房子繼承可留在舊制,贈與則進入新制。另外,現金按面額課遺產稅、房地按公告現值課,父母先賣房留現金,遺產稅基礎反而變大。
四、延伸研究:哪些情況生前贈與仍然划算
生前贈與不是一律不好,以下情況值得認真評估:
情況 | 為什麼可能划算 | 要注意 |
|---|---|---|
遺產規模大,邊際稅率15%或20% | 分年善用每年244萬元免稅額,或配合低公告現值移轉,可壓低遺產稅 | 子女短期內不會出售 |
房地是2016年後取得的新制房地 | 本來就是新制,贈與不會失去舊制優勢 | 持有期間仍歸零,繼承則可併計 |
子女要長期自住 | 設籍居住滿6年可用自住優惠(400萬元內免稅) | 自住要件逐項核對 |
土地漲幅小、公告現值與市價接近 | 土增稅負擔低,贈與成本可控 | 仍要繳契稅與贈與稅 |
配偶間移轉 | 配偶贈與免贈與稅、持有期間可併計,土增稅可申請不課徵 | 日後再移轉時合併計算土增稅 |
兩條紅線:①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法定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要併入遺產總額(已繳贈與稅可扣抵),臨終贈與通常達不到節稅效果,還會讓房地失去繼承的好處。②二親等以內親屬間的買賣,若無法證明已支付價款,會被視同贈與。
出租店面、廠房的家庭要多想一步
出租中的店面或廠房贈與後,租金收入、租約主體與貸款都可能要變更;父母若仰賴租金生活,可考慮保留所有權、改用其他方式規劃現金流。工業廠房常是2015年前取得的舊制資產,土地占價值比重高,舊制保留的價值也更明顯。
五、名詞解釋
名詞 | 白話解釋 |
|---|---|
房地合一新制 | 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與土地,出售時按實際交易所得合併課稅,稅率依持有期間分級。 |
舊制 | 2015年底以前取得的房地,出售時只就房屋部分的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土地交易所得不課所得稅。 |
公告土地現值 | 政府每年公告的土地價值,是遺贈稅、土增稅的計算基礎,通常低於市價。 |
房屋評定現值 | 地方稅務機關核定的房屋價值,用於房屋稅、契稅與遺贈稅。 |
土地漲價總數額 | 土地從前次移轉到本次移轉的漲價部分,已課土增稅者可自房地合一課稅所得中減除。 |
持有期間併計 | 繼承或配偶贈與取得時,可把前手持有的時間一併計入,適用較低稅率。 |
視同贈與 | 形式上是買賣,但無法證明付款,稅法上當作贈與課稅。 |
六、接下來看什麼:2027年規劃時程
時間 | 觀察點 | 對規劃的意義 |
|---|---|---|
2026/12 | 財政部公告116年度遺贈稅免稅額與級距 | 依法物價累計漲幅達10%才調整,若未達將續維持1,333萬元與244萬元 |
2026/12/31前 | 當年度244萬元贈與免稅額 | 每年用完即失效,若要分年贈與現金,年底前要完成 |
2027/1/1 | 新年度公告土地現值、房屋評定現值 | 現值上調會同時墊高贈與稅、遺產稅基礎與房地合一的取得成本 |
2027年 | 房地合一、遺贈稅修法動向 | 目前未見成本改採實價的定案修法,任何傳聞屬未證實,以立法院三讀為準 |
長期 | 舊制房地逐漸減少 | 2015年前取得的房地數量只會越來越少,繼承保留舊制的價值相對提高 |
推演:公告現值逐年調升、遺贈稅免稅額凍漲的組合下,2027年起用「低現值贈與」壓遺產稅的效果會慢慢縮小;而舊制房地透過繼承保留舊制的價值相對變大。手上有2015年前取得房地的家庭,2027年規劃的重點會從「趕快贈與」轉為「哪幾筆留待繼承、哪幾筆生前處分」。以上為情境推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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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FAQ 常見問題
問題 | 回答 |
|---|---|
2026年遺產稅免稅額是多少? | 1,333萬元,另有配偶553萬元、每位子女56萬元、喪葬費138萬元等扣除額。 |
贈與稅每年免稅額多少? | 每位贈與人每年244萬元,當年未用完不能累積到下一年。 |
繼承父母2015年前買的房子,出售要繳房地合一稅嗎? | 依財政部令,被繼承人於2015年底前取得、2016年後繼承者,可適用舊制,只就房屋部分所得課綜合所得稅;符合自住條件者可選擇新制。 |
父母贈與的房子,持有期間可以併計嗎? | 不行,從受贈日起算。只有繼承與配偶間贈與可以併計前手持有期間。 |
贈與房地要繳哪些稅? | 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另有登記規費與代書費。繼承則免土地增值稅與契稅。 |
臨終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可以省遺產稅嗎? | 死亡前2年內贈與法定繼承人的財產要併入遺產總額,通常無法節稅,還會失去繼承在土增稅與新舊制上的優勢。 |
父母先把房子賣掉、留現金給子女比較好嗎? | 不一定。現金按面額計入遺產,房地按公告現值計入,賣掉後遺產稅基礎可能大增,需整體試算。 |
繼承房地的取得成本怎麼算? | 新制以繼承時房屋評定現值與公告土地現值,按物價指數調整後認定;承接的未償房貸符合條件者,超過現值的部分有機會認列。 |
八、一句話結論
房產傳承先看取得年份:2015年前買的老房子,繼承通常比贈與更省;生前贈與只適合子女不打算短期出售、或遺產規模大到邊際稅率偏高的家庭。
詠騰工商觀點
我們實務上最常看到的問題,是家庭「先過戶、後試算」。對持有店面、土地或工業廠房的家族來說,這些資產多半取得年代早、土地比重高,新舊制與土增稅的差異往往比遺產稅本身更大。建議先列出每筆房地的取得日期、公告現值、市價與未來出售計畫,再決定哪些留待繼承、哪些生前移轉、哪些適合由父母自行處分。少繳一種稅不等於少繳總稅,順序對了才省得到。
免責聲明:本文為一般稅務與不動產資訊,依財政部公告與現行法令整理,不構成個別稅務、法律或投資建議。文中試算為假設案例,實際稅負須依房地取得日期、移轉方式、財產狀況及當時有效法令認定,辦理前請洽國稅局、地方稅稽徵機關、會計師或地政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