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歐盟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SDDD)的跨境要求持續施壓,2025年8月21日美歐貿易框架聯合聲明中,歐盟承諾努力避免CSDDD與CSRD對跨大西洋貿易造成不當限制。2026年2月24日,歐盟通過Directive (EU) 2026/470(簡化方案Omnibus I),3月18日生效:CSDDD適用門檻提高為員工5,000人以上且全球淨營業額15億歐元以上(非歐盟企業為歐盟境內營業額15億歐元以上),會員國須在2028年7月26日前完成轉置、2029年7月26日起適用,最高罰款上限為全球營業額3%。
多數討論停在「美歐誰讓步」,但對台灣企業,真正已經開始收錢的是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2026年1月1日進入正式期,年進口超過50公噸的歐盟進口商須取得申報資格,2027年2月1日開始購買2026年進口的CBAM憑證、9月30日前完成首次年度申報。歐盟執委會2025年12月17日還提案,2028年起把約180項鋼鋁下游產品(含機械、部分車輛零組件、建材)納入。CSDDD在縮水,CBAM在擴大——台灣的鋼鐵、扣件、機械與金屬加工業,該優先處理的是後者。
文章目錄
一、看懂規則:CSDDD修法、CSRD、CBAM一張表
二、獨特切角:一個縮水、一個擴大,壓力轉向碳排資料
三、為什麼美歐會衝突?爭點與目前進度
四、延伸研究:台灣企業的分級因應
五、名詞解釋
六、接下來看什麼:2026年底到2029年
七、FAQ 常見問題
八、一句話結論
一、看懂規則:CSDDD修法、CSRD、CBAM一張表
1. CSDDD修法後重點(Directive (EU) 2026/470)
項目 | 修法後內容 |
|---|---|
通過與生效 | 2026年2月24日通過,3月18日生效 |
歐盟企業門檻 | 員工5,000人以上且全球淨營業額15億歐元以上(最終母公司以合併數計) |
非歐盟企業門檻 | 歐盟境內淨營業額15億歐元以上(最終母公司以合併數計) |
中小企業 | 微型企業與中小企業不在適用範圍 |
盡職調查方式 | 可依合理取得的資訊,優先處理影響最可能、最嚴重的領域 |
對較小合作夥伴 | 設有限制資訊索取、指引與契約範本等保護措施 |
罰款上限 | 最嚴重違規為全球淨營業額3% |
民事責任 | 依會員國國內法;因未盡義務造成損害者,受害人有權獲得完整賠償 |
轉置與適用 | 2028年7月26日前轉置,2029年7月26日起適用;第16條報告義務自2030年1月1日以後開始的會計年度適用 |
執委會指引 | 2027年7月26日前發布,2028年7月26日前補充 |
2. 三套規則差在哪
規則 | 管什麼 | 誰直接負責 | 台灣企業最可能遇到的形式 | 時程 |
|---|---|---|---|---|
CSDDD | 人權與環境不利影響的盡職調查 | 超大型企業 | 客戶問卷、契約條款、稽核 | 2029年7月起適用 |
CSRD | 永續資訊揭露 | 符合門檻的大型企業 | 客戶要求提供碳排、能源資料以編製報告 | 依修正後分階段適用 |
CBAM | 特定進口產品的隱含碳排 | 歐盟進口商(申報人) | 進口商要求提供產品碳排數據與已付碳價證明 | 2026年起正式期,2027年購買憑證 |
3. CBAM正式期關鍵日期
日期 | 事項 |
|---|---|
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過渡期,僅需申報 |
2026年1月1日 | 正式期開始;年進口低於50公噸者豁免(電力與氫除外);超過者須為授權申報人 |
2027年2月1日 | 開始販售2026年進口所需CBAM憑證,價格以歐盟碳排放交易制度(EU ETS)配額拍賣季平均價計 |
2027年9月30日 | 首次年度申報與繳回憑證期限 |
2028年1月1日(提案) | 擴及約180項鋼鋁下游產品,尚待歐盟立法程序 |
涵蓋產業:水泥、鋼鐵(含部分前驅物)、鋁、肥料、電力、氫。產品是否適用,依CBAM附件所列海關稅則號別判斷。
二、獨特切角:一個縮水、一個擴大,壓力轉向碳排資料
比較 | CSDDD | CBAM |
|---|---|---|
2026年的方向 | 縮水:門檻拉高、時程延後、可聚焦高風險 | 擴大:正式收費,並提案納入下游產品 |
對台灣中小企業 | 多為間接,透過客戶要求 | 直接影響出口報價與競爭力 |
需要的資料 | 人權、勞動、環境風險資訊 | 每批產品的隱含碳排、生產製程與已付碳價 |
錢的流向 | 違規罰款 | 進口商購買憑證,成本可能轉嫁給供應商 |
重點:CBAM允許在申報時扣除產品在原產國已支付的碳價,但需有可查證文件。台灣碳費2025年起徵、2026年5月首次繳納,一般費率每公噸300元,自主減量計畫核定者可適用每公噸50元或100元的優惠費率。台灣環境部正與歐盟協商碳費扣抵、查驗機構認可等技術規則。對出口歐盟的鋼鐵與金屬產品,「繳了碳費」能否換成「CBAM少買憑證」,比CSDDD門檻更直接影響報價。
台灣受影響的產業
● 依報導,台灣在CBAM前20大來源國中排名第13,主要為鋼鐵產品,約2,600家台灣企業可能受影響。
● 扣件(螺絲、螺帽)屬鋼鐵製品稅則範圍,是台灣對歐出口重點。
● 若2028年下游擴大提案通過,機械、車輛零組件、建材等鋼鋁密集產品也可能納入。
三、為什麼美歐會衝突?爭點與目前進度
爭點 | 美方立場 | 歐盟立場 | 目前進度 |
|---|---|---|---|
跨境適用 | 對非歐盟企業施加義務屬境外管轄 | 以進入歐盟市場為條件的規範 | 修法後非歐盟企業門檻為歐盟營業額15億歐元 |
合規成本 | 構成非關稅貿易障礙 | 統一規則避免標準競逐 | Omnibus I簡化範圍與程序 |
談判承諾 | 要求處理美方疑慮 | 2025年8月21日聯合聲明承諾努力避免不當限制 | 持續協商中 |
區分聲明與措施: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曾表示可能以貿易工具回應CSDDD;但截至本文查證時,未見美國針對CSDDD正式實施的專門報復關稅或調查。企業應以美國貿易代表署與商務部正式公告為準,不宜把官員談話當成既定措施。
四、延伸研究:台灣企業的分級因應
企業類型 | 優先處理 | 原因 |
|---|---|---|
出口歐盟的鋼鐵、扣件、鋁製品業 | CBAM產品碳排計算與查驗、碳費繳納證明 | 進口商已開始累積2026年的憑證需求 |
機械、車用零組件、建材業 | 先建立產品碳足跡資料 | 2028年下游擴大提案若通過即可能納入 |
電子零組件、品牌供應鏈 | 客戶永續問卷、範疇一二排放、勞動條件 | CSRD與客戶採購標準先於CSDDD到來 |
年排放2.5萬公噸以上的製造業 | 碳費自主減量計畫與優惠費率 | 降低台灣碳費,也是CBAM扣抵基礎 |
一般中小企業 | 能源與用電紀錄、原料來源清單 | 回應客戶問卷的基本資料 |
工廠與廠房層面的實務
● 用電與綠電:範疇二排放取決於用電來源,屋頂太陽光電、綠電採購可直接降低產品碳排。
● 計量設備:分廠、分產線電錶與燃料紀錄,是計算產品隱含碳排的基礎。
● 選廠與擴廠:新廠評估時,除了土地與建築條件,也要看電力容量、可設置光電的屋頂面積、綠電取得條件。
● 舊廠改善:空壓、熱處理、電爐等高耗能設備汰換,常是降碳最快的項目。
五、名詞解釋
名詞 | 白話解釋 |
|---|---|
CSDDD | 歐盟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要求超大型企業辨識並處理營運與活動鏈的人權與環境影響。 |
CSRD | 歐盟企業永續報告指令,規範大型企業的永續資訊揭露。 |
CBAM |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對特定進口產品的隱含碳排課徵等值碳價。 |
Omnibus I | 歐盟2026年通過的永續法規簡化方案,修正CSRD與CSDDD。 |
轉置 | 會員國把歐盟指令轉為國內法的程序。 |
CBAM憑證 | 進口商依產品隱含碳排須購買並繳回的憑證,價格連動EU ETS。 |
台灣碳費 | 對年排放達門檻的電力業與製造業收取的費用,一般費率每公噸300元。 |
六、接下來看什麼:2026年底到2029年
時間 | 觀察點 | 對台灣企業的意義 |
|---|---|---|
2026年底前 | 台歐碳費扣抵與查驗機構認可協商 | 決定碳費能否減少CBAM憑證 |
2027/2/1 | CBAM憑證開賣 | 歐盟進口商成本確定,可能要求供應商分擔 |
2027/7/26前 | CSDDD執委會指引 | 客戶對供應商索取資訊的範圍更明確 |
2027/9/30 | CBAM首次年度申報 | 2026年出口產品的碳排資料須齊備 |
2028/1/1(提案) | CBAM擴及下游約180項產品 | 機械、零組件、建材業須提前準備 |
2029/7/26 | CSDDD開始適用 | 超大型客戶的盡職調查要求正式化 |
2027年推演:CBAM憑證開賣後,歐盟進口商會在議價時把碳成本攤到台灣供應商報價上,能提出查驗過的產品碳排與台灣碳費繳納證明的供應商,報價競爭力會較好。CSDDD則因延後與縮小範圍,2027年對台灣中小企業的影響仍以客戶問卷為主。美歐協商若出現新協議,最可能影響的是CSDDD與CSRD的境外適用細節,而非CBAM。以上為情境推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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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FAQ 常見問題
問題 | 回答 |
|---|---|
CSDDD修法後門檻是多少? | 歐盟企業員工5,000人以上且全球淨營業額15億歐元以上;非歐盟企業為歐盟境內營業額15億歐元以上。 |
CSDDD什麼時候開始適用? | 會員國須在2028年7月26日前轉置,2029年7月26日起適用。 |
台灣中小企業還要準備CSDDD嗎? | 不直接適用,但若為大型客戶供應商,仍可能被要求提供資料;修法對較小合作夥伴設有資訊索取限制。 |
CBAM現在開始收錢了嗎? | 2026年起正式期,進口商2027年2月起購買2026年進口所需憑證,9月30日前完成首次申報。 |
台灣碳費可以抵CBAM嗎? | CBAM允許扣除原產國已付碳價,但需可查證文件;台歐仍在協商具體規則。 |
美國已對CSDDD報復了嗎? | 截至本文查證時未見專門的正式措施,美歐仍在協商。 |
哪些台灣產業受CBAM影響最大? | 鋼鐵與扣件等鋼鐵製品首當其衝;若下游擴大提案通過,機械、零組件、建材也可能納入。 |
工廠可以怎麼降低產品碳排? | 建立分產線用電紀錄、設置屋頂光電或採購綠電、汰換高耗能設備。 |
八、一句話結論
美歐角力讓CSDDD縮水延後,但CBAM已經開始收錢、還準備擴大;台灣出口製造業2026年該先備齊的是產品碳排與碳費證明,而不是等CSDDD的結果。
詠騰工商觀點
國際規則的變化,最後都會落到工廠:用什麼電、在哪裡生產、能不能證明產品的碳排。我們觀察,電力容量充足、屋頂可設光電、計量條件完整的廠房,在出口型企業的選廠評估中越來越受重視。建議企業在擴廠或租廠時,把供電、綠電與能源計量列入規格清單,與樓高、載重、卸貨碼頭同等看待。合規成本無法完全避免,但可以在選廠階段就先降低。
免責聲明:本文依歐盟執委會、EUR-Lex、美歐聯合聲明及台灣環境部相關公開報導整理,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貿易合規或投資意見。法規適用範圍、日期與執行細節以正式條文及主管機關公告為準;CBAM下游擴大仍為提案,推演為情境推估。

